商標

我們的服務包括:-

  • 商標檢索
  •  在申請商標前提供專業分析及意見
  •  申請商標註冊
  •  就官方審查報告或駁回提供專業意見及書面回應
  •  處理商標反對
  • 商標註冊資料變更及轉讓
  • 商標公告及侵權監控
    另外,我們還協助調查侵權者的侵權行為、分析商標侵權、發出警告信及檢控侵權者等。
  • 為商標註冊續期

 

甚麼是商標 
商標是一個標誌,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 (包括個人姓名 )、徵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誌的任何組郃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錶述的標記,才可以註冊為商標。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 
商標一經註冊,商標註冊人便可以就有關貨品及服務擁有該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如有其它商戶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就在香港把該商標用於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上,即屬侵權行為,商標註冊人可以就此採取法律行動。假使商標沒有註冊,則較難證明當事人是有關商標的「擁有人」,可以得到的保障很有限。

商標分類 
申請註冊時,商標申請人必須同時提交一份清單,列明擬申請商標註冊的所有的貨品及服務。清單必須按貨品及服務所屬的類別開列明,亦應述明貨品及服務所屬的類別編號。現在國際上主要通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供的《尼斯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最新為第十一版 2018文本,共分45類。

其中商品項目1-34類,服務項目35-45類。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網頁亦有提供有關《尼斯國際商品及服務分類》的詳情,但只提供英文及法文版本。
(網址: 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en
地域性保護
商標一經註冊,申請人便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你的同意在商業用途中使用該註冊商標或類似的商標均屬侵權行為,擁有人可采取法律行動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行為甚至賠償經濟損失。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註冊商標僅在其註冊的國家或地區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商標在除香港以外的地方(即使是中國國家商標局)進行註冊,你的商標在香港仍是不會得到保護的。要想你的商標在香港得到保護,必須在香港進行註冊。

申請及審查程序

提交申請
商標註冊當局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會發出收據及通知有關申請編號。

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
商標註冊當局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

如資料不全,商標註冊當局會要求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內補救有關不足之處。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序會進入下一階段(檢索及審查)。

檢索及審查
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當局會翻查商標過往的申請及註冊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他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商標註冊當局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相關的商標註冊規定。

審查主任隨後會發出書面意見,說明對有關商標申請的反對和理據,或確定初步接納有關商標申請的註冊。

官方反對或駁回
如申請未符合註冊規定,商標註冊處會提出反對或駁回。申請人須於指定限內進行修改、答覆或上訴,使商標申請符合相關的商標註冊規定。

公布申請
商標註冊處接納你的申請後,便會在有關的官方公報中作出公布。部分國家或地區還要求商標申請人於公眾的報紙上自行作出公布。

第三方反對或異議
任何人均可在於商標公布時,對待註冊的商標申請,提出反對或異議。作為申請人,可以選擇撤回有關的商標申請或就反對提交反陳述。雙方均有機會在指定期限內就商標申請或反對註冊提交理據及證據。商標註冊當局收到所有證據後,便會作出裁決。

註冊
商標註冊當局在接納有關商標的註冊後,便會向申請人發出註冊證明書。

註冊商標所需文件
申請人的姓名及地址。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屬個人申請,需提供身份證或者護照;如屬公司申請,則需提供公司註冊證明文件。
 
擬註冊之商標的圖案。
 
擬註冊之類別及貨品和服務詳細說明。
 
某些國家或地區需要提供委託書或授權書;而部分國家或地區還要求有關委託書或授權書經公證及或有關領事館認證。

溫馨提示
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來保護自己的商標:

把商標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特別是公司業務涉及的地區。
 
同時把商標的中文、英文及當地語言版本註冊,這樣可以增加商標的吸引力及擴大商標的保護範圍。
 
如商標為圖形或經特別設計的文字,應同時進行版權登記。
 
盡早為自己的商標註冊。
 
商標註冊後,盡快進行海關及網上平臺的備案。
 
如果有人侵犯自己的註冊商標,可向我們征求專業的意見,然後向當地的負責部門,如海關,進行舉報。
 
委託我們監控各地的官方商標公報,查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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